(1) 彩糖鑽工坊所售出之商品允許於消費者收到貨物起7天內退、換貨,若超過
此期限則視同驗收完成。但手工訂製商品無法退或換貨。
起始日的計算以運送單據或郵戳為憑。
(2) 請購買者本人來退回商品,所有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(吊牌未拆),包括主
要商品、原來的包裝、 保證書、贈品與發票一併送回。(若非本人請事先
告知,以免造成作業疏失)
(3) 在您收到貨品後如因非人為因素之商品損毀、刮傷、髒污、運輸過程造成
包裝破損不完整者,請將您立即致電:02-2751-7196分機16 物流部門,
將有專人為您處理。
(4)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:若消費者因為超過 檢驗商品之外的行為,而
導致商品損壞,即不可退或換貨品。
(5) 有關退貨運費的處理:凡於購買商品時,若運費由我方支付者,當消費者
需退、換貨時,其寄回我方之運費,亦由我方支付。
(註:若同一商品退換超過2次,則第二次之來回運費由買方自行支付)
(6) 所有要辦理退貨或換貨的客戶皆需 E-mail 或傳真以下資料至彩糖鑽工坊客
服中心:
a).原訂單號碼
b).要退或換之商品名稱及編號
c).退、換貨原因
d).您的姓名及白天聯絡電話
e).您的E-mail地址。我們將於收到E-MAIL或傳真後24小時內與您聯繫
傳真:02-2751-7205
(7) 有下列情況者恕不接受退、換貨:
‧商品因消費者個人不當使用拆卸產生人為因素造成故障、損毀、磨損、擦傷、刮傷、髒污、包裝破損不完整、導致無法回收再銷售者及吊牌已拆除。
‧所附:發票、配件、包裝、保證書(GIA等及彩糖保證書)、贈品不齊全
者。
‧手工訂製商品。
‧特殊戒圍尺寸,如超過14號(含)及小於6號(含)。(※國際戒圍尺寸)
‧特殊K金電鍍商品。
‧標籤吊牌已拆除、拆損。
‧訂製夾式耳環。
‧已做刻字服務的戒款。